gengxin 2026-02-17 22:48:34 0
在上海积分落户的申请中,计划生育政策合规性是一个关键前提。如果你或配偶在2016年1月1日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之前,存在不符合当时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如超生、非婚生育等),即使后续补缴了社会抚养费,仍可能触发“一票否决”机制,导致无法申请居住证积分。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持证人如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记录,将直接丧失积分申请资格。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子女,不因其中一名子女符合政策而豁免对其他子女违规行为的审查。例如,若家庭中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为政策外生育,即便另一个孩子完全合规,整体申请仍可能被否决。

具体情形包括:
“未婚先孕”(即怀孕时未结婚,但在孩子出生前完成结婚登记)不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影响积分申请。
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的二孩,只要符合国家放开后的政策,无需提供原“准生证”,也不会因生育行为本身影响积分资格。但在此日期前生育的二孩,仍需提供当时有效的再生育批准文件(如单独二胎证明、病残儿鉴定、收养证等),以证明其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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