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2-22 15:42:28 0
根据当前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政策,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形已有明确处理口径。自201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以来,超生、未婚先育等情形不再作为“一票否决”项。只要相关社会抚养费已按规定缴纳完毕,且申请人其他条件符合积分要求(如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最近6个月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积分达到120分等),即可正常申请积分。
对于离婚后子女随迁的情况,政策同样予以支持。若父母已解除婚姻关系,子女可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作为同住人享受积分相关待遇。例如,郑先生虽曾因担心超生影响而仅申报一个孩子,但若其二胎的社会抚养费已缴清,且本人积分达标,则两个孩子均可登记为同住人,用于办理入学、医保等公共服务事项。

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家庭成员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抚养权归属)、社会抚养费缴纳凭证等。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直接影响审核结果。
很多人以为过去超生就无法享受积分权益,实际上只要履行了法定责任,政策并不限制后续申请。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积分构成是否满足120分要求,并协助梳理子女随迁所需的材料清单,识别是否存在因证明缺失或信息不一致导致的退回风险,帮你高效完成积分申请准备。
不确定你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当前积分随迁条件?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确认超生处理状态、子女信息登记合规性及整体积分路径适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