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5-12-23 10:10:03 0
很多家长在考虑换单位时,常担心会影响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申请。跳槽本身不会直接导致无法办理积分,但关键在于新单位是否满足政策对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的一致性要求。
比如,王女士一直在上海工作,但新签的劳动合同是与长沙的总公司签订,实际工作地点仍在上海,社保则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在上海缴纳。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主体、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用工地不一致,就可能影响积分申请。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规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单位不一致的,其社保缴费记录不能作为积分依据。也就是说,即使社保在上海缴纳,若合同签的是外地公司,且无上海分支机构作为签约主体,通常无法用于积分计算。
如果你正准备提交积分申请,但即将入职新公司,也不必过度焦虑。新单位只要具备合法注册资质、能为你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上海社保,就可以作为申报主体为你申请积分。
积分申请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如果材料尚未递交至人才服务中心,原单位可登录系统撤回申请并删除你的个人账号,由新单位重新注册申报。一旦书面材料已被窗口受理,原单位就无法单方面撤回,此时需协调原单位配合完成流程终止,再由新单位启动新申请。
具体来看,工作变动后积分处理可分为四种情形:
一、从未在原单位注册过个人账户
直接由新单位为你注册即可,流程最简单。
二、已在原单位注册但未递交书面材料,或已递交但未被受理
需原单位登录系统,在“等待单位审核”状态下直接删除你的账号;若状态已变为“单位已审核”,则需联系人才中心申请退回,待状态更新后方可删除,之后由新单位重新注册。
三、原单位已递交材料且窗口已受理
因申报主体变更,必须由原单位正式撤回申请,再由新单位重新提交全套材料。
四、积分已在原单位获批且仍在有效期内
只需新单位人事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变更手续:
1、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单位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新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原单位出具的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很多人以为只要社保不断缴就能顺利续办积分,却忽略了劳动合同签约主体与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一致这一硬性要求。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劳动关系结构是否符合积分申报条件,协助判断新旧单位交接期间的操作节点,识别因单位性质、合同签署方式或第三方代缴带来的合规风险,帮你理清申报路径,避免因主体不一致导致材料被退回。
不确定你的新单位是否具备积分申报资质?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确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与单位注册信息是否满足当前政策对申报主体的一致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