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1-17 21:00:16 0
在上海,如果你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就可以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模拟估分。一旦积分达到120分的标准分值,可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为你提交正式申请。
并非所有在沪工作的人员都符合申请条件。例如,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就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对于在居住证积分政策实施前已办理过人才类居住证的人员,系统将默认其积分已达120分,无需重新计算。
居住证积分的有效期通常与《上海市居住证》一致,一般为一年。一旦居住证到期未续,积分也将同步失效;只有完成居住证续签后,才能重新办理积分续办手续。
用人单位需先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完成单位注册,如实填写信息。注册完成后,由单位人事专员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地)所属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单位注册审核:
1、人事专员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为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外省市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派出机构不在受理范围内;且用人单位必须向注册地所在区申报,不得跨区办理。例如,单位注册地在松江区,即使实际办公地点在徐汇区,也必须前往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关于经办人问题,积分系统的网上联系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若原联系人已调岗或离职,单位需先在系统中更新或新增联系人,提交后按系统提示完成窗口审核,新联系人才能办理后续积分事务。持证人本人不能仅凭介绍信为自己办理积分申请——除非其本身就是系统登记的网上联系人,此时也需由其主管领导(同样须为系统内联系人)或法人代表代为办理。
如果单位信息发生变更(如联系人更换、法人变更、经营期限更新、注册地址变动等),应及时登录积分系统更新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后续审核流程,以确保积分申请通道畅通。
很多人以为只要社保正常缴纳就能顺利申请积分,却忽略了单位注册地限制、经办人身份绑定、材料时效性等细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任一疏漏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积分构成是否具备120分达标可能,协助梳理单位注册合规性、材料准备要点及系统操作流程,帮助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不确定你的单位是否已完成有效注册?或不清楚经办人变更如何操作?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确认积分申请路径中的关键节点是否满足当前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