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2-12 22:12:20 0
在上海,个体经营户或自由职业者能否申请居住证120积分?办理积分对工作单位有哪些要求?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关系到你是否能顺利通过积分路径享受子女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甚至为未来居转户打下基础。
首先需要明确:个体经营户和自由职业者不能以个人名义自行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根据现行政策,积分申请必须由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通过单位人事统一提交材料。人才服务中心仅受理由单位为员工办理的积分申请,这意味着你需要依托一家符合资质的上海注册企业。

那么,什么样的单位具备为员工申请积分的资格?
一、工作单位须是在上海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
二、单位需在上海正常纳税,无欠税或重大税务违规记录;
三、企业类型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及以上(含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合法市场主体);
四、单位当前工商登记状态正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针对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常见解决路径有两种:一是入职一家符合积分申报条件的公司并建立真实劳动关系;二是通过合规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用工关系。若选择后者,需确保该机构能为你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依法申报个税,并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有在真实劳动关系、合规社保与个税缴纳的基础上,单位才能为你发起积分申请。
整个积分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须先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2、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模拟计算,确认当前积分≥120分;
3、向所在单位人事提出申请意向;
4、单位人事登录其法人一证通账号,在系统中为申请人创建积分申报账户;
5、申请人登录该账户,如实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单位审核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7、申请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8、申请人将所需材料交予单位人事;
9、单位人事携带全套材料,前往其工商注册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
10、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材料接收凭证,进入审核阶段;
11、审核通过后,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可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需特别注意:外省市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等派出机构,不具备申报资格;所有申报必须在单位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受理点进行,不得跨区办理;如单位后续发生注册信息变更(如地址、法人、名称等),须及时携带变更材料至原注册地人才中心更新备案,否则将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积分够120分就能直接申请,却忽略了单位资质和劳动关系的真实性这一前提。尤其对个体经营者而言,既要维持原有事业,又需满足积分申报的用工结构,确实存在现实矛盾。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情况是否具备通过合规单位申报积分的可能,梳理社保、个税、劳动合同与单位资质之间的匹配逻辑,识别因单位不符导致申请被退回的风险点,帮你判断哪种路径更贴近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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