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5-12-04 11:30:40 0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可根据不同情形申请夫妻投靠落户。具体包括以下三类情况:
1、婚姻登记满10年且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少数民族、华侨子女或归侨子女与沪籍居民结婚满7年;
3、与上海市残疾居民结婚满5年。
子女投靠落户通常要求父母已取得上海户籍满5年,并拥有个人家庭户及固定住所。亲生子女需满足:未满16周岁,或16周岁以上仍在普通高中就读,且已随外省市父母落户。若孩子在父母落户上海之后出生,可直接登记为上海户籍。收养子女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收养登记证》办理满5年,并随养父母在上海生活满5年。继子女须不超过16周岁(或16周岁以上在读普通高中),其亲生父(母)获得抚养权满5年,并随继父(母)在上海生活满5年,且不能单独申请,仅可随迁。原由本市动员、分配赴外省市工作的知青、支内人员回沪落户后,其未婚未育、未就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且长期在沪生活的子女,也可申请落户。
老人投靠子女方面,原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现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并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可申请回沪落户。若因历史原因外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且与外省市配偶结婚满10年;或为单身老人且无子女,经本市亲属同意接收。
这些条件环环相扣,涉及婚姻年限、户籍状态、居住事实、亲属关系等多个维度,稍有不符就可能影响申请结果。凡图人才咨询熟悉各类投靠落户的审核逻辑和材料要求,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情况是否满足政策链中的各项要件,帮助识别潜在风险点,理清所需证明材料的合规路径。
不确定你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上海投靠落户条件?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婚姻、户籍、居住等要素的匹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