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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过期了,重新办,居转户持证时间到底算不算累计?

gengxin 2026-02-05 09:27:47 0

  在上海申请居转户,居住证的有效性与社保缴纳的匹配关系至关重要。政策明确要求“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这意味着只有在《上海市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的时间段内所缴纳的社保,才能计入居转户所需的84个月累计缴费时限。

  例如,某申请人虽累计持有居住证超过7年,且单位持续为其缴纳社保达84个月,但其间曾因未及时续办导致居住证中断9个月。尽管这9个月的社保正常缴纳,但由于缺乏有效居住证支撑,该时段的社保无法被认定为“持证期间”的缴费记录。其有效社保月数仅为75个月,未达到政策要求的84个月门槛,暂不符合申报条件。

居住证过期了,重新办,居转户持证时间到底算不算累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 居住证中断后重新办理,持证时间可累计计算,但中断期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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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必须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缴纳才被认可,补缴无效(即使单位正常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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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若存在漏缴,后续补缴通常可被接受,但社保补缴不适用于居转户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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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居住证本身对近期社保有要求(一般需最近6个月连续),个别社区可能允许补缴1–3个月,但这仅适用于居住证申领,不改变居转户对“持证期间同步缴费”的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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