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2-14 21:24:10 0
在上海,通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转为常住户口(即“居转户”),是许多长期稳定就业人员实现落户的重要路径。该政策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境内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是在上海注册,且个人所得税申报地也须为上海。例如,非上海注册单位派驻员工在上海办公,或个税由外地申报的情况,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居转户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政策还设定了若干激励性通道,可适当放宽年限或职称要求: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相应奖励,或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岗位匹配的,可不受持证及社保年限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计税薪酬收入达到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水平的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限制;
4、符合条件的投资和创业人才,如连续3年纳税或聘用本市员工达到规定标准,也可免于职称要求。
关于常见疑问:若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确实可以不提供中级职称,这是政策明确允许的例外情形。
随迁政策方面也有明确安排:未成年子女及高中阶段在读子女(即使超过16周岁)均可随迁;对于通过高级职称、重大贡献等通道申请落户的人员,其配偶只要在本市稳定就业、持有居住证并正常缴纳社保,也可一同申请落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须书面承诺材料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伪造或虚假申报,将取消再次申请资格,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骗取户口的,将依法注销,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自动落户,却忽略了社保连续性、个税单位一致性、职称真实聘任以及单位资质等关键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不合规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时间核验、社保缴纳连续性筛查、职称与岗位匹配度分析、单位纳税及注册状态预审,帮助你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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