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5-11-21 16:00:42 0
在上海通过居转户方式申请常住户口,需同时满足多项政策条件,且各环节环环相扣。以下内容基于当前有效政策整理,供你参考。
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84个月)。若居住证到期后超过60日未续签,则需重新办理,中断期间不计入持证年限,续签或新办后可继续累计;
2、在持有居住证期间,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居住证中断期间所缴社保不计入有效年限;
3、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该职称须与现工作岗位匹配,并由当前用人单位真实聘任。若职称系在外省市取得,须经上海市相关部门复评认可后方可使用。若申请前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可不提供职称;
4、个人所得税申报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及缴纳地点必须一致,且个税缴纳基数应与社保基数相匹配;
5、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二孩,如无准生证,仍视为违反当时政策,可能影响申请。
材料准备方面需特别注意:社保缴纳记录在官方系统中通常滞后约2个月,例如10月方可打印8月记录。因此建议提前规划材料收集时间,避免因证明文件过期而需重新开具。
申请前还应核对户口簿信息是否准确更新,包括婚姻状况、户籍地址等。若为集体户口,需另行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不一致时,以户口簿为准。
人事档案是审核的重要依据,内容涵盖学历、工作经历、职称聘任等关键信息。档案应由具备保管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不得由个人持有。调档函发出后,一般15个工作日内档案可送达上海指定接收机构,建议主动联系确认到档情况,以免影响后续流程时效。
个税材料需提供2006年至今的完整记录,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缴、零申报(如换工作或休假期间)等情况。非沪籍单位派驻上海工作但个税在外地缴纳的,不符合居转户要求——必须是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长期低基数社保与个税的组合,可能降低材料合规性,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提升近年缴费水平后再提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格时,须从全日制教育阶段起如实填写全部学习及工作经历。任何与社保记录、档案材料、过往积分申请中信息不一致的内容,均可能导致窗口退回补正。务必确保简历、离职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相互印证、逻辑一致。
审核流程如下:区或市级人社部门指定机构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者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者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政务网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
取得该通知书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需持通知书及身份证至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再凭此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落户地派出所完成落户手续。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就能直接落户,却忽略了社保连续性、个税匹配度、职称真实性以及单位资质等细节要求。这些条件彼此关联,任一环节存在瑕疵都可能影响整体进度。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助梳理居住证起始时间、社保缴纳记录、职称聘任情况及单位纳税状态是否符合当前居转户政策链,识别潜在退回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材料疏漏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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