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5-12-14 14:30:17 0
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3倍;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2倍,同时个税申报与社保单位一致;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3倍;
4、在远郊重点区域(如崇明、奉贤、金山、临港新片区等)的教育、卫生等公益性岗位工作,持有居住证满5年、缴纳社保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倍,并满足后3年中有36个月达到1.3倍的要求;
5、在张江科学城或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企业工作,持有居住证满5年、缴纳社保满5年,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倍;
6、在张江或临港的重点企业任职,持有居住证满3年、缴纳社保满3年,且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倍。
关于居住证持证时间,需注意:临时居住证的持有时间不计入累计年限;居住证过期未续签的时段应予扣除;在未持有有效居住证期间缴纳的社保,也不能纳入居转户所需的7年或5年计算。居住证中断本身不影响累计计算——前4年允许累计,但后3年需同时满足社保基数和连续性的要求。
社保缴纳方面,长期按最低基数缴费且个税为零申报,易被认定存在避税风险;补缴的社保月份不计入累计年限;若此前多年按最低基数缴纳,临近申请时突然将基数大幅提高至2倍以上,会被视为不合理调整,材料可能被退回。
个税申报必须与社保缴纳情况匹配:一是个税金额应与社保缴费基数基本对应;二是个税申报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完全一致;三是不得同时在多家单位以工资薪金所得进行个税申报,否则构成重复申报,影响审核。
职称使用需满足双重条件:所取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属于上海市人社局认可的目录范围,且与当前工作岗位内容相匹配;现工作单位须出具正式聘任书,明确聘任该职称职务,否则即使持有证书也无法用于居转户申请。
很多人以为只要住满7年、交满社保就能申请落户,却忽略了社保基数阶梯合理性、个税单位一致性、职称真实聘任等细节要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不合规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居住证起始时间是否准确、社保连续性与基数是否达标、职称是否具备申报效力、单位是否符合重点机构或区域政策,帮助你系统梳理材料合规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证近7年或已在张江、临港工作多年,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是否满足居转户的社保基数、职称匹配及单位资质等核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