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2-09 12:54:24 0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而档案问题往往是容易被忽视却直接影响落户成败的关键环节。不少留学生在出国前未妥善处理个人档案,等到申请落户时才发现档案下落不明或材料缺失,进而延误甚至中断整个流程。
当前“一网通办”已增设落户阅档环节,档案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将直接关系到申请能否顺利推进。不同教育背景的留学生,其档案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国内高校毕业后出国深造的,人事档案通常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已转回原户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此类情况需由存档单位通过EMS将学生档案寄出,邮寄时须使用高校学生档案专用封套,并在EMS封面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同时注明申请类型为“留学回国人员”。
若为国内高中或初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就读的,学籍档案一般仍留存于原就读学校。此时应由原学校通过EMS转递档案,并在邮件封面加盖学校公章(骑缝章),同样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类型。
对于小学毕业后即出国的情况,建议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补建个人档案。建档材料通常包括本人签名的个人简历、经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高中毕业证书翻译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等。
以下两类人群需特别关注档案补建路径:
1、持有HND学历,或通过非统招方式获得大专、本科学历后出国的,只能选择在原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补建档案;
2、全日制初中、高中或大学毕业后出国的,可尝试联系出国前最后就读学校协助补建。
在办理档案转递时,请务必与存档单位确认:档案中必须包含国内学历(或学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存档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可在落户手续全部完成后另行归档,无需提前放入。
如国内高(初)中学籍档案已遗失,应联系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或就读证明。若国内高校毕业时曾签订三方协议但实际未就业即出国,需由协议中的就业单位出具《未报到(就业)证明》,并确保该材料归入档案。若留学前曾在外地有工作经历,档案中也应包含相应的离职证明。
档案看似是后台材料,实则构成落户审核的基础要件。一旦关键材料缺失或流转不规范,很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甚至终止。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档案状态,评估是否符合留学生落户的档案要求,协助识别潜在风险点,避免因档案问题错失落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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