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2-16 06:48:04 0
创业落户是上海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中的重要补充路径,但其适用门槛较高,并非简单注册公司即可满足条件。根据现行政策,符合特定标准的创新创业投资人才可申请直接落户。以下是当前有效的核心条件与要求:
一、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创业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获得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资金须已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
2、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非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3、担任本市创业投资机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职务,且已完成在本市累计3000万元投资的高级管理人才;
4、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同期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或技能人才;
5、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家:
(1)为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已在沪深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不属于国家或本市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记录及不良诚信记录。
上述所称“创业投资机构”,指已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或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参股机构。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名单,由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通过权威渠道向社会公布。
企业必须注册于上海,投资方也需为经本市认定并备案的本地机构——即便获得知名外部资本(如红杉资本)投资,若不符合本市备案要求,亦无法适用该落户通道。
很多人关注创业能否作为落户路径,但往往忽略了单位资质、投资真实性、持股时间、纳税规模等多重要素的联动审核。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项不达标都可能导致申请受阻。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创业情况是否满足人才引进落户的完整政策链,协助梳理投资证明、持股结构、社保个税匹配度等关键材料,识别潜在退回风险,避免因机构未备案、投资额未足额到位或岗位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影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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