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5-12-03 10:10:10 0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进入公示阶段后,后续流程涉及多项材料准备与跨部门办理。以下是关键材料及操作步骤说明:
一、所需材料

1、《迁沪落户确认单》——每人一份;
2、《调令》——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如涉及档案调动,可能需多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所属户口本数量准备;
4、《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一份,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在用人单位领取上述材料,并确保《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已加盖公司公章。
携带《迁沪落户确认单》《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前往户籍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准迁证。派出所通常会出具准迁证的第二、三联,部分情况下仅提供第二联。
拿到准迁证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准迁证返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此环节可委托他人代办。原籍派出所将收回原户口本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在等待迁移证办理期间,应同步前往本人及配偶档案存放的人才服务中心,在《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加盖档案管理章。
待所有材料齐备后,携带身份证、四项核心材料、准迁证及户口迁移证,前往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二楼22号窗口,申领《申报户口证明信》,该证明信可当场领取。
持全部材料至落户地派出所完成最终落户手续,包括现场拍照及信息录入。
这一系列步骤环环相扣,任一材料缺失或盖章遗漏都可能导致流程中断。尤其需要注意单位公章、档案章是否齐全,准迁证与迁移证是否匹配,以及各环节材料的一致性。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所处阶段的材料清单,协助核对盖章要求与办理顺序,避免因细节疏漏延误落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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