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2-27 10:10:18 0
一、申请
用人单位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人才引进申请人相关材料,完成网上预审后可到现场递交书面申请。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级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现场受理
市、区人才中心依据条件核验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现场受理。
三、初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自现场受理后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市、区人才中心打印批复文件并通过适当方式送达。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