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2-04 08:45:18 0
在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过程中,主申请人可为配偶及符合条件的子女申请随调或随迁。这两类方式适用情形不同,所需材料也有明确区分。
如果你的配偶目前在上海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则应选择“随调”。办理时需上传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承诺与授权》文件。若配偶所在单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还需同步提交档案核实情况表;如无档案保管权,待预审通过后,申办单位需及时在系统中下载调档函,并由配偶配合完成人事档案调动手续。

若配偶已退休或处于失业状态,则适用“随迁”方式。除身份证、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外,退休人员需额外提供《退休证》;失业人员则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就业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并确保已登记失业信息。随迁不涉及调档流程。
对于随迁子女,政策明确界定为两类:一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二是16周岁及以上、仍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申请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口簿(含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应户籍凭证。年满16周岁且在读高中的,还需补充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
若主申请人存在离婚或再婚情形,须一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必须清晰载明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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