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4-16 17:40:28 0
嘉兴市户口迁移规定试行,主要围绕合法稳定住所、人才落户、亲属投靠等方向调整。这些政策取消了购房面积限制,放宽了人才与居住要求,旨在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规定明确了几类落户情形,包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人才类申请人以及亲属投靠等。其中,城区落户对社保年限有要求,而部分人才类落户取消了原有社保条件,改为居住证依据。本市内人员流动和亲属投靠的住房限制也被放宽,同时统一了相关办理政策。

一、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
在城区或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落户。城区申请需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本省户籍满5年者不受此限。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随迁。
二、人才落户门槛放宽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取消原有缴纳社保1年的条件,改为需在居住地取得居住证。同时新增了产业升级所需人才、企业骨干、留学回国人员及特殊行业紧缺人才的落户通道。
三、亲属投靠政策统一
取消了亲属投靠的住房面积限制,统一了投靠方房屋产权属性及老年父母投靠的年龄要求。本市范围内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可投靠,鼓励本市农民进城落户。
四、本市内自由迁移
实行城区及各县(市)城镇范围内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可投靠政策,放宽本市居民城区落户和父母投靠条件,促进本市人口流动。
五、特殊情形户口办理
规范了五类特殊户口办理,包括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落户、特定区域户口冻结、农村跨村建房迁移、特殊投靠公婆岳父母及农村户内分户等情形的处理流程。
嘉兴市户口迁移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试行,适用于本市城区、城镇公民户口的迁移。办理时应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确保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