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5-12-13 13:50:01 0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上海常住户口,需满足《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中的基本条件。政策对学历背景、工作或创业状态、社保与个税缴纳、回国时间及年龄等均有明确要求。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含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取得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连续完成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毕业生须同时获得国内与国(境)外双证);
4、在国内已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人员须满足上述学习时间及双证要求),且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个税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
对于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4项条件),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并满足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与社保匹配。
上述所称“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U.S.News、QS及上海交大等权威排名综合确认,并每年更新公布。所有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属于国家认可范围。
申请人须在回国后直接来沪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不少于1年,且自申报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试用期须已结束);年龄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需特别注意,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属于该政策适用对象。
很多留学生在准备申请时才发现,毕业院校是否在官方参考名单内、回国时间如何界定、单位性质与社保基数是否达标,这些要素其实是紧密关联的。哪怕学历层次符合,若回国超期、单位资质不符或社保个税不匹配,仍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留学生落户的审核逻辑与常见风险点,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助梳理个人条件与当前政策的适配可能,识别潜在问题,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申请进程。
不确定你的毕业院校是否符合上海留学生落户要求?凡图咨询提供免费初步评估服务,基于你的学历背景、回国时间、工作单位及社保情况,判断当前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帮你理清材料准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