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2-15 16:12:48 0
一、基础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需为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信息表、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分支机构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最高学历阶段的奖项、发明专利及创业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二、申请表与个人信息表
申请表须在指定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材料清单并一并提交,需完整填写签字盖章。个人信息表含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学科代码与名称需按教育部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上级学科信息,表格需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出具材料
毕业生推荐表需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就业协议书需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含有解除落户协议内容的材料不予受理。成绩单需按学期分列,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外语和计算机证书复印件需由学校教务或就业部门盖章,外语类等专业可免外语证书,部分专业可免计算机证书。
四、分支机构与奖项专利
用人单位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上级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社保缴纳证明及税单等材料,连续获准受理的可简化提交。奖项证书需为校级以上或全国性竞赛获奖,由学校盖章并提供佐证。发明专利需提供公示证明、学位论文或课题材料,申请人须为首次发明人。
五、创业与其他情形
创业毕业生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原始投资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需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创业报告等材料,以及企业社保缴纳和税务凭证。其他情形如父母支边迁出、配偶为沪籍、应征入伍或西部计划服务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申请的核心是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尤其是学校盖章文件与时间线的一致性。用人单位需仔细核对分支机构的资质要求,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信息不符导致退回。创业和奖项等加分项需严格按标准准备,提前公示专利信息并确保发明人身份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