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1-04 10:20:45 0
居转户是上海非沪籍人员通过长期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获得户籍的主要通道。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与岗位相符。
若未取得职称,可选择以下任一替代路径: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不含2倍),或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税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或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标的创业投资人才。
申请人须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特定激励条件者可缩短年限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网上申报后打印,个人签字、单位盖章)、单位营业执照及介绍信、申请人身份证与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累计满7年,补缴不计入)、2006年至今的个税税单、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聘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无违反计生政策承诺(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婚育状况证明、落户地址证明(房产证、公房凭证或社区公共户“四个没有”声明)、随迁家属材料、人事档案存放信息、完整工作经历证明等。激励条件申报者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用人单位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完成注册后,由人事专员携带材料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即予受理并出具回执。区人社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对通过人员进行1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
后续落户手续分三步:首先凭通知书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社区公共户需通过公安系统申报);其次持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农业户口人员按现行政策办理迁移。
个税申报单位必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社保基数需与薪酬水平合理匹配。走2倍基数路径者,最近3年社保须连续缴纳;科创人才路径则关注近4年内累计36个月达3倍社平工资的情形。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包括居住证起始时间认定、社保连续性筛查、职称合规性判断及单位资质预审,帮助识别因断缴、个税不符或材料瑕疵导致的退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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